西青区津王公路以南仓储项目配套道路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受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卓越建筑工程检测技术有限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天津卓越建筑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开展了西青区津王公路以南仓储项目配套道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位于天津市西青开发区,地块东至大泊村鱼塘,西至大泊村鱼塘,南至大泊村鱼塘,北至津王公路,调查总面积为18779.5㎡。地块目前土地权属于天津市人民政府,地块未来规划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等手段,进行地块信息采集,初步确定:
(1)该地块历史上归属于西青区王稳庄镇大泊村,一直用作鱼塘,未作他用。地块最北侧为独流减河支流,由西向东横穿地块,其余部分为抽干水后的闲置鱼塘,鱼塘内无异味,无积水,没有垃圾堆放。
(2)地块周边历史上曾是农田,现状是鱼塘,未作他用。
(3)地块未来规划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水文地质勘察
此次勘察主要采取野外水文地质钻探及室内土工试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勘察,勘察内容主要包括区域环境地质概况、地块地质条件、地块水文地质条件及潜水地下水综合分析几个方面。共设置11个水文地质勘察孔,详见表3-1。水文地质勘察孔用SH-30型钻机进行钻探,采用静压法采取原状土,共取原状土20件。室内土工试验包括土壤含水率(ω)、孔隙比(е0)、塑限(Wp)、液限(WL)、容重r(kN/m3)、干密度ρd(g/cm3)、土粒比重Gs、塑性指数(Ip)、液限指数(IL)、渗透试验等。
根据本次勘察资料,该场地埋深17.50m深度范围内,地基土按成因年代可分为以下3层,按力学性质可进一步划分为3个亚层:人工填土层(Qml)、新近沉积层(Q43Nal)、全新统中组海相沉积层(Q42m)。 本次勘察钻至最低标高-14.31m,未穿透此层,揭露最大厚度12.50 m,顶板标高为0.05~-1.81m,主要由粉土(地层编号⑥2)组成,呈灰色,中密状态,有层理,含有机质。
本层土水平方向上土质尚均匀,分布尚稳定。
(2)采样调查
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设置19个土壤采样点,本次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59个;地下水采集8个样品,地表水样品1个,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45项基本项目:7种重金属、27种VOCs和11种SVOCs,增测11项:六氯苯、α-六六六、γ-六六六、β-六六六、硫丹、P,P’-滴滴伊、滴滴涕、P,P’-滴滴滴、灭蚁灵、石油烃(C10-C40)、pH值,共56项。地下水和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包括:7种重金属、27种VOCs和11种SVOCs,增测16项:阿特拉津、敌敌畏、乐果、α-六六六、六氯苯、γ-六六六、β-六六六、七氯、氯丹、硫丹、p,p'-滴滴伊、滴滴涕、p,p'-滴滴滴、灭蚁灵、石油烃(C10-C40)、pH值,共61项。
通过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8.3~8.6。土壤重金属检测中,铅、汞、砷、镉、铜检出率为100%,镍检出率为98.5%,六价铬检出率为92.3%。非金属项检测中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83.1%,可能是因为鱼塘中一直有渔船,渔船零件上的油类物质对地块内的土壤产生了污染。各元素在土壤分布都较均匀。
本项目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pH值为7.1~7.4。重金属检测中,铜、汞、镍、六价铬未检出,砷、铅检出率均为100%,镉检出率为70.0%;非金属项检测中,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小于方法检出限)。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可能是因为鱼塘中一直有渔船。
(3)风险筛选
土壤重金属检测中,铅、汞、砷、镉、铜检出率为100%,镍检出率为98.5%,六价铬检出率为92.3%。非金属项检测中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83.1%。检出结果均为超出筛选值。在地下水重金属检测中,重金属检测中,铜、汞、镍、六价铬未检出,砷、铅检出率均为100%,镉检出率为70.0%;非金属项检测中,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检出项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3.结论
(1)项目地块原有用途为鱼塘,用来养鱼。经识别,在养殖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重金属、有机农药类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可能通过土壤和地下水纵向和横向迁移的方式造成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地块周边历史上是农田和鱼塘,在农作物种植过程中以及鱼类养殖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铅、镉、六价铬、汞、砷等重金属、有机农药、石油烃污染物。
(2)经过调查取样,本项目地块内土壤pH值范围为8.3~8.6。土壤重金属检测中,铅、汞、砷、镉、铜检出率为100%,镍检出率为98.5%,六价铬检出率为92.3%。非金属项检测中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及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83.1%。检出结果均为超出筛选值。
(3)本项目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pH值为7.1~7.4。重金属检测中,铜、汞、镍、六价铬未检出,砷、铅检出率均为100%,镉检出率为70.0%;非金属项检测中,石油烃(C10-C40)检出率为10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有机农药类均未检出(小于方法检出限)。检出项检测结果均未超过标准限值。
(4)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要求“调查阶段,土壤中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的,则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通过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道路用地开发的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4.建议
(1)本次调查适用于现阶段道路用地的用地性质,不适用于其他性质的用地。若地块用地性质发生改变,需重新进行风险筛选,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地块未来建设过程中,管理方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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